据格物了解,经北京中银(深圳)律师事务所郑明伟律师团队向有关部门咨询,已确认在2023年7月20日前,出口就因质量安全问题被国际组织、境外政府机构通报的,也要立即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。
关于《出口指引》本身,格物消费曾在《划重点!出口因质量问题在海外被通报,要主动报告并接受核查》中进行分享。此次更新的最新消息意味着,《出口指引》发布的时间节点,并非判断是否应该主动悦刻RELX官网报告此前是否因质量安全问题在海外被通报的标准。以下为郑明伟律师团队给出的相应回复。
2023年7月20日发布并生效的《关于推动出口电子烟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出口指引》)第十四条规定,出口电子烟产品因质量安全问题被国际组织、境外政府机构通报的,企业应当立即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,相关企业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开展的核查处理。
郑明伟律师团队在7月21日发出的《换证关头,有哪些重点必须关注?》一文中对该条款进行了解读,认为在《出口指引》生效前(2023年7月20日前)已经被通报的电子烟企业同样需要向有关部门报告。出于严谨性考虑,郑明伟律师团队已针对该问题向有关部门寻求答复。
问题内容:
“2023年7月20日生效的《关于推动出口电子烟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指引》第十四条规定,出口电子烟产品因质量安全问题被国际组织、境外政府机构通报的,企业应当立即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,相关企业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开展的核查处理。请问在什么平台可找电子烟2023年7月20日之前就发生的质量安全通报是否需要报告给有关部门?”
有网上怎么找电子烟关部门答复内容:
“建议尽快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。”
根据有关部门的回复,无论通报是发生在2023年7月20日之前还是之后,均须尽快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。尤其是因掺假、标签错误等原因被美国FDA(U.S.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)发出警告信或者列入进口警报红名单的相关电子烟企业,建议立即向企业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被通报的情况,以免给电子烟企业的续证工作带来负面影响。
郑明伟律师团队得到的这一回复对于相关企业乃至全行业而言,无疑是一条极为重要的消息。对于此前已经成为既定事实的海外通报并非“既往不咎”,而是很有可能会纳入对相关企业考核中。而这也意味着,相关企业不能再对此前的通报听之任之,最好是进行梳理之后,准备好相应的材料主动进行说明,避免影响相关资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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